48年, 新婚的刘少奇王光美拍的合影, 27岁的王光美挽着50岁的丈夫

发布日期:2024-12-18 07:26    点击次数:91

你有没有看过刘少奇和王光美新婚后的合影呢?

说起来,王光美和刘少奇相识的契机有点特别,两人是在周末舞会上认识的。当时王光美刚到延安没多久,人生地不熟,所以,在听到毛主席的警卫参谋龙飞虎说杨家岭有舞会,立刻兴冲冲的报了名。

舞会开始之前,王光美就看到了老熟人周恩来,两人热情地打了招呼,随后,王光美意外发现,在周恩来的身边站着一个高高瘦瘦格外俊秀的中年男人,这张面孔对她来说有一些陌生。还不等王光美和龙飞虎打听,龙飞虎就主动给她答疑解惑:“他就是少奇同志。”随后,王光美也被介绍给刘少奇。

其实,在此之前,王光美早就听说过刘少奇的大名,还拜读他撰写的《论共产党员的修养》。舞曲开始后,刘少奇和王光美滑入了舞池,一曲结束后,两人旁若无人的聊了起来,刘少奇询问王光美,北平的老百姓现在的生活怎么样......

起初,王光美不知道刘少奇为何对北平的情况这么关心,但还是和盘托出,直到这时候她才知道,原来刘少奇在抗战初期担任北方局党代表,在北平住过一段时间。

两人分别之前,刘少奇还为两人的第二次见面埋下了伏笔。原来,王光美还没有入党,她提交了入党申请,只是一直没能得到回音。

刘少奇日理万机,终于抽出时间,这时他想起了之前答应王光美关于入党的事宜,便让人给王光美打电话通知对方。

王光美到达刘少奇的办公室后,发现这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窑洞,里面的陈设非常简单,除了几张木椅,就是一张旧办公桌,桌子上还摆放着一盏乌黑的油灯。

在这段时间里,刘少奇为王光美进行分析:“入党是没有自由的,必须符合条件......每个人有长处就有短处,你要多学别人的长处......”

两人聊着聊着有些废寝忘食,炊事员不一会儿走进来提醒刘少奇,该吃午饭了。刘少奇这才止住话头:“时间过得真快,”刘少奇看了王光美一眼,主动留对方吃饭。其实,两人的谈话已经七七八八,王光美其实并不怎么饥饿,但是,王光美还是好奇心作祟,想要看看中央首长的特灶吃什么。

炊事员将饭菜端过来之后,王光美看了一眼,眼睛里满是惊诧,桌子上的饭菜简单极了:上面只放着两个小菜,然后就是一碗大米饭。

王光美离开后,心中感慨万千, 没想到首长们的特灶竟如此的简单。两人这次见面,并没有萌生出谈恋爱的想法。不过,作为一位普通青年能够单独和中央首长谈了这么长时间,也算是一种特殊待遇了。

几次相见,刘少奇率先对王光美动了心,只是,学生时代的王光美一心学习,最崇拜的是居里夫人,即便到了这一阶段,心里也没有谈恋爱的想法,在这方面有些迟钝,后来她才回想起来,刘少奇让她跟着他走,是对她有好感,想要带上她去晋察冀,但是当时的她不敢胡思乱想。

王光美在感情上尤为迟钝,最后还是得靠刘少奇打直球,将两人的话题引到感情和婚姻上面。王光美晚年提到自己会嫁给刘少奇的原因时,坦言,她对他很尊敬,同时又对他的生活没人照顾感到同情。如果他真的愿意同她好,她就愿意将他照顾好,因为党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。总之,他们是从好感到恋爱的。

1948年8月的一天,中央机关工作人员口口相传:“刘副主席要结婚啦。”“我们要吃刘副主席的喜糖了!”工作人员都打心底为刘少奇高兴,然而,谁都没想到,结婚这天,刘少奇在办公室整整工作了一天,一直到傍晚,刘少奇才将身边工作的陈秘书等人叫过来:今天要成亲了,光美同志不好意思,他们去接一接王光美。

当时,王光美在中央外事组编译处工作,住在距离西柏坡十几里的柏里村。陈秘书等几位同志亲自将王光美接到了西柏坡。

当天的婚礼晚会是在中央大院举行的,晚饭结束后,中央机关各部门的同志们都陆陆续续走到大院,大家在大院摆放了四张办公桌,凑了一个主席台,还有几位文艺青年搬来锣鼓琴弦。不多久,在大家的万众期待下,刘少奇和王光美出现,大家簇拥着他们,刘少奇二人则忙着给他们分发喜糖,稍许,周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进门。

朱德当天特别的活跃,还起哄让刘少奇二人给大家出一个节目。

在万众期待下,刘少奇和王光美给大家演唱了一首延安流行的歌曲《南泥湾》,歌声在大院里余音绕梁,大家一阵鼓掌。周总理倒也没有闲着,趁着这次的热闹,让他们二人给大家跳一个交际舞。渐渐地,大家也被感染,一个个的跳得既轻快又开心。

这次的婚礼晚会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多钟才结束。

想要知道王光美和刘少奇新婚后的状态,看下面这张照片就可以得知。这张照片拍摄于1948年,地点就在西柏坡,这时候王光美27岁,刘少奇50岁,两人穿着一身干部服装,脖子上都系着围巾,王光美的手挽着刘少奇的胳膊,两人的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容,看起来郎才女貌。

刘少奇和王光美刚结婚时,就住在西柏坡两间土墙泥顶房子里面。一天,刘少奇将邓颖超等人召集起来开会,会议内容和大家切实相关,他今天就是为了交给大家一项任务,先吹吹风。

听到有新的任务,大家都很高兴,邓颖超更是催着刘少奇布置工作。刘少奇:“新中国成立之后,不能没有一部婚姻法......你们马上着手,先做些准备工作。”

至于他们的参阅资料,刘少奇拿出一本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》,这是毛主席亲自签发的。

邓颖超的脸上满是喜色,这可真是太好了,这些天大家在农村搞土改,更加深切地了解到贫苦农民,尤其是妇女们深受封建婚姻统治的痛苦,他们都迫切地希望婚姻自由。如今党中央的想法和他们简直不谋而合,中央妇委的同志高高兴兴地接受了这项任务。

在刘少奇看来,法律不但要规定男女双方有结婚自由,还得有离婚自由,也就是说,男女任何一方坚持离就可以离......

在起草的过程里,大家对于一些条文会持有不同的看法,而每次遇到这些问题,大家都会予以激烈的讨论,倘若碰到解决不了的问题,便会去请示刘少奇。其中争论最大的还是关于离婚自由的问题。

刘少奇和邓颖超商量以后,再结合长期的革命实践,态度鲜明,且坚定地主张写上:“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”这一条。

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,刘少奇仍旧非常关注《婚姻法》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。

刘少奇一直将人民的信任当作最高的荣誉,特别珍视人民对他的信任,也从来不会滥用这种信任。他说:“人民信任你,你就决不能辜负人民的信任,人民给你多大的权力,你就要负多大的责任。”刘少奇是这么说,也是这么做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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